(一)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部门为:新荣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新荣区羊河东街5号;邮政编码:037002;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352-3072371。
(二)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单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信息,应当填写并提交《新荣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受理机关当面提出口头申请,由受理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有效身份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审查受理。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需对申请的内容和要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3.作出答复。对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附件2: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