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4000/2025-0002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新荣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2-18
标题: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关于将新荣区花园屯镇张维扬、谭俊刚等19人革命烈士集中安葬地列为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并划定保护范围的批复
文号:
新政发〔2025〕50号
时效: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关于将新荣区花园屯镇张维扬、谭俊刚等19人革命烈士集中安葬地列为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并划定保护范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2-18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新政发〔2025〕50号
新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你局上报的《关于申请将新荣区花园屯镇张维扬、谭俊刚等19人革命烈士集中安葬地列为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并划定保护范围的请示》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新荣区花园屯镇张维扬、谭俊刚等19人革命烈士集中安葬地列为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并划定保护范围》。
二、该烈士集中安葬地现存烈士墓19座,批准以革命烈士集中安葬地主体为核心,向四周延伸划定保护范围:东至农田,西至马路,南至苗圃,北至农田,总面积约1245.16平方米。
三、请你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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