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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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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2-22
标题: 《关于公布将花园屯镇张维扬、谭俊刚等19人革命烈士集中安葬地列为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并划定保护范围的批复》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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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将花园屯镇张维扬、谭俊刚等19人革命烈士集中安葬地列为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并划定保护范围的批复》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2-22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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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为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精神,推进我区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根据《文物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推进非法侵占烈士陵园问题纠治整改工作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4】18号)等相关规定,现批复我区将花园屯镇张维扬、谭俊刚等19人革命烈士集中安葬地列为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并划定保护范围。

二、目的及意义

烈士纪念设施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的生动课堂和重要基地,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是传承英烈精神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我区红色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对花园屯镇张维扬、谭俊刚等19人革命烈士集中安葬地列为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并划定保护范围的批复进行公示。

三、主要内容

经对申报背景、申报依据、申报材料、申报程序以及工作要求审核,将申报通过的花园屯镇张维扬、谭俊刚等19人革命烈士集中安葬地列为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并划定保护范围的批复进行公示。


解读单位:大同市新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13753255086

咨询地址:大同市新荣区长城东街晨兴巷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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