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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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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5-29
标题: 大同市新荣区财政局关于《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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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新荣区财政局关于《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29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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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全面摸清家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二、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和目标

本次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目的是全面摸清家底,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建立完善监督系统和管理制度,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三、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以2024年6月30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24年6月30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清理

(二)、财务清理

(三)、财产清查

(四)、损益认定

(五)、资产核实

(六)、完善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阶段(2024年7月1日-7月31日)

(二)、实施阶段

1.全面自查(2024年8月1日-8月30日)

2.审计鉴证阶段(2024年9月2日-11月29日)。

(三)总结、核实批复阶段(2024年12月1日-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二)、精心组织,按期完成。

(三)、严肃纪律,确保质量。

(四)、加强检查,强化监督。

(五)、强化应用,改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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