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大同市新荣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可以申请大同市新荣区审计局的公开信息。大同市新荣区审计局在公开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大同市新荣区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四楼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冬季)、15:0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2-3156005
邮政编码:037002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大同市新荣区审计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人通过邮政EMS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收件人:大同市新荣区审计局办公室
收件地址: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四楼东审计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037002
联系电话:0352-3156005
三、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大同市新荣区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复制有效)提出申请。
《申请表》可在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和身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请注意事项
1.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一事一申请”,《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细提供申请公开的信息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2.申请人当面提出申请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大同市新荣区审计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五、申请处理
大同市新荣区审计局办公室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予以登记受理;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区审计局办公室不再处理该信息公开申请。
六、办理期限
区审计局办公室收到《大同市新荣区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将不再处理该信息公开申请。
七、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对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