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区能源局的信息公开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内容,区能源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与我局职能相关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与我局职能相关的信息公开服务,区能源局编制了《大同市新荣区能源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职能相关的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大同市新荣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指南》。

一、公开的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我局职能相关事项的推进情况;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高等问题涉及本单位的人权、事权、财权的公开和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主要通过大同市新荣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予以公开。本单位公开的信息为机构职能、部门动态等。主要通过报纸、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信息,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大同市新荣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本单位申请获取。

我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接受信函和当面申请)

大同市新荣区能源局

地址:大同市新荣区府西街

电话:0352-3156200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新荣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要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能源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我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或者邮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申请后,会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人提出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不予提供。

(四)政务公开的实施与审批

局办公室负责部门动态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和保管工作。每次需要公开的事项由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提供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局长审批。


附件:新荣区能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大同市新荣区能源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