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13
标题: 大同市新荣区能源局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
文号:
时效:

大同市新荣区能源局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

发布时间:2024-09-13 来源:区能源局
| | | |

(1)必须依职权或者依申请将有关行政许可的资料和信息向社会公开;

(2)行政许可决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3)集体作出的重大许可决定,必须自觉地向社会公开其决议过程;

(4)不得侵犯个人隐私,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未取得个人的书面同意以前,不能向社会公开关于他的记录。免予信息公开的事项应由法律特别规定,主要应限于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