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5-12 15:42
标题: 新荣区民政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文号:
时效:

新荣区民政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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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大同市新荣区民政局

负责人:张军

办公地点:新荣区长城东街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3072006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5-12 15:45
标题: 新荣区民政局领导设置
文号:
时效:

新荣区民政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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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高文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财务、婚姻登记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工作。

朱建新,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工作。

王贵贵,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工作。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4-13 15:46
标题: 新荣区民政局内设机构
文号:
时效:

新荣区民政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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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荣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提案办理、安全保密、信访工作和应急管理;承担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エ作;拟定全区民政系统财务管理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对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政作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调研和草拟;承办全系统法治教育、机法监督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局党组、支部的党务工作.

股室负责人:高文武

联系电话:0352-3072006


(二)社会事务股与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办法和有关标准,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并指导落实,指导全区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孤儿养育、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和服务机构建设、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办法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办法,承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指标任务,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取暖救助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殡葬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儿童收养登记,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区婚宴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墓的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葬服务类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区婚烟、殡葬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区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区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组织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和表彰工作。拟订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建筑群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和行政区域界限资料的审定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贡区级地名档案和勘界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郭枭

联系电话:0352-3072006

(三)老龄工作股。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全区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股室负责人:潘如青

联系电话:0352-3072006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4-15 11:41
标题: 新荣区民政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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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荣区民政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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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荣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办法。

(二)承担依法对全区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区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办法,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更名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六)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墓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葬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教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本区辖区内的婚姻登记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的福利工作。

(八)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办法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九)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区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体育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