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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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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8-18
标题: 关于 《收回新荣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屯新材料产业园社会停车场和古店物流制造园道路绿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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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收回新荣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屯新材料产业园社会停车场和古店物流制造园道路绿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8-18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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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根据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我市“批而未供土地”近期规划用途管理的请示》(同自然资[2025]374号)的要求,终止近期规划用途,同时收回土地。

二、目的和意义

终止近期规划用途,同时收回土地,是落实批而未供土地专项处置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收回重新统筹土地资源,为后续正式供地、项目落地创造条件,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地方土地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主要内容

撤销以下三宗土地近期实施规划,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社会停车场1坐落于新荣区花园屯镇花园屯村,土地面积8.3814公顷(合125.72亩),土地用途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2、社会停车场2坐落于新荣区花园屯镇前井村,土地面积10.8224公顷(合162.34亩),土地用途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3、道路绿地坐落于新荣区古店镇古店村,土地面积9.9451公顷(合149.18亩),土地用途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解读单位:大同市新荣区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352-3072371

咨询地址:大同市新荣区羊河东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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