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新征预公告〔202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荣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新荣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荣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以下土地实施征收。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面积
1.地块一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花园屯镇花园屯村,具体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为准。
拟征收土地权属:花园屯镇花园屯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1.2019公顷(18.03亩)。
2.地块二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花园屯镇花园屯村,具体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为准。
拟征收土地权属:花园屯镇花园屯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0.7913公顷(11.87亩)。
3.地块三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花园屯镇前井村,具体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为准。
拟征收土地权属:花园屯镇前井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物流仓储用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0.2685公顷(4.03亩)。
4.地块四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古店镇圣水沟村,具体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为准。
拟征收土地权属:古店镇圣水沟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0.3543公顷(5.32亩)。
5.地块五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古店镇圣水沟村,具体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为准。
拟征收土地权属:古店镇圣水沟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3.3093公顷(49.64亩)。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新荣区2026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NFZZ)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区自然资源局将会同花园屯镇人民政府、古店镇人民政府、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社保中心等部门和相关村委会,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苗木、建筑物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规格、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有异议的,可以向区自然资源局以及花园屯镇人民政府、古店镇人民政府申请进行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7月1日。
特此公告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三晋通
晋公网安备1402120200000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