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新荣区民政局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严禁违规用火吸烟的告知书
广大敬老院家属朋友们:
为切实保障全体入住老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防线,营造安全、舒适、整洁的养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养老机构实际情况,现就老人吸烟及家属携带火源相关事宜,郑重告知如下,请各位家属予以理解、支持与配合:
一、严禁老人在卧室及室内禁烟区域吸烟
养老机构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老人行动相对不便、自救能力较弱,且卧室等区域多摆放被褥、衣物等易燃物品,吸烟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严重威胁自身及其他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比如,上海虹口区某敬老院曾发生火情,72岁老人因偷偷在卧室吸烟,烟头引燃床铺,导致背部、腿部被严重烧伤,虽经紧急送医救治,伤情仍不容乐观,院内消防设施虽完备却未能避免事故发生。请各位家属引以为戒,积极配合养老机构管理,主动引导家中入住老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禁烟规定,不在卧室、走廊、活动室等室内禁烟区域吸烟,不擅自留存香烟、打火机等物品。若发现老人有吸烟行为,家属应及时劝阻,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引导教育工作。
二、严禁家属携带火源进入养老机构
请各位家属在进入敬老院探视、陪护期间,严格遵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携带打火机、火柴、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火源进入机构内部。比如,2022年10月15日晚,江西某老年公寓发生火灾,起因是护工亲属在探视时违规携带打火机进入,在杂物间用打火机烧断捆床塑料绳后,未彻底熄灭明火便离开,导致纸壳死灰复燃,最终造成1名老人不幸丧生、财产损失惨重的悲剧。此类案例警示我们,家属携带火源进入养老机构,哪怕是微小的疏忽,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探视过程中,不得在机构内任何区域吸烟、动火,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相关物品(如医用酒精等),需提前向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说明,经登记备案并妥善保管后,方可带入,严禁私自存放、使用。
三、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守护安全
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排查,及时制止违规用火、吸烟等行为,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全力保障老人居住安全。要以河北省承德国恩老年公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为警醒,深刻认识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深刻汲取该起造成20人死亡的惨痛教训,严格对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电气线路、移动插排使用、建筑材料合规性等关键环节,严禁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设备、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等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杜绝火灾发现迟、报警晚、初期处置不力等问题出现。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防火灭火、应急处置和引导老人疏散逃生的能力,同时通过张贴标语海报、播放火灾案例视频等形式,向入住老人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消防安全无小事,警钟长鸣不松懈。老人的安全与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感谢各位家属长期以来对养老机构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同心、共筑防线,为全体入住老人营造一个安全、安心、舒心的养老环境!
特此告知
大同市新荣区民政局
2026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三晋通
晋公网安备1402120200000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