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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11
标题: 大同市新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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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新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保障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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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明确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区住建局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照既定流程有序进行。

二、制度建设与规范流程

(一)制度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具体要求。

(二)规范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规范流程,确保每一件信息公开申请都能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和答复。

三、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的要求,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如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计划、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住建局依法依规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四、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

(一)监督考核: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考核,检查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二)责任追究:对于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信息化手段运用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如政府网站、电子政务平台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便捷性。通过优化网站功能、丰富公开内容、加强互动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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