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荣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r.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新荣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增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统一公开。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充实了工作力量,并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主动公开局机构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办公时间、办公地址、电子邮箱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大同市新荣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全面,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二是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完善公开内容及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质量再提升;二是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办实事、重实效;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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