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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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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1-31 15:30
标题: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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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5:30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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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新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r.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若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络中心联系(地址:大同市新荣区政府办公楼306室,电话:0352-3072202,邮编:03700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贯彻《条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为全力开创新荣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办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政府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协同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9条,其中发布概况类信息35条,政务动态信息75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政府办公室全面实行依申请公开“登记制”和“书面答复制”,进一步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开展直接答复和便民答复,进一步提高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满意度,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的权利,有效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年区政府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信息内容及时准确无误。三是加强交流互动。通过政民互动、依申请公开、“12345”市长热线等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我办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规范性文件,并对文件进行解读,全年发布各类法规文件6条,制定政策解读6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和作用,持续优化完善政府网站栏目,及时有效发布相关信息,满足群众获取政策咨询、民生服务等信息的需求。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进一步梳理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原则,做好内容保障、安全防护、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政府办及时调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日常开展。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机关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加强协调配合,抓好监督落实,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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