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荣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新应急字[2024]19号
关于印发《新荣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新荣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报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附件:
1、2024年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4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2024年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2024年煤炭洗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大同市新荣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新荣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 9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4年度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避免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3.推行“互联网+执法”,通过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严格执法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 100%。按照规定时间和数量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报送执法案例,提高合格率。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二)主要任务
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监督检查事项规定,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执行部门
安全监管一股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及频次
根据工作职责与企业实际情况,区应急管理局把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重点检查范围。具体是1家冶金企业、1家有色企业(名单见附表),年度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本行业明确的执法检查重点及本单位认为需要重点检查的内容。
3.国家及省、市、区安排部署的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1.结合工作职责,根据区应急管理局掌握的备案企业与长期停产企业等情况,2024年度确定22家工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般检查(名单见附表),其中:建材企业14家,机械企业6家,轻工2家;
2.对未在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的工贸生产经营单位及小微企业、长期停产企业、新建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非计划临时抽查巡查;
3.完成区政府、市应急局与局领导交办的其它检查任务。
(二)一般检查频次和时间安排
对列入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编制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规范执法行为与程序。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等规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严格现场检查,按照“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等模式开展执法。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推进智能移动执法系统和手持终端使用,执法行为全过程上线入网。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形成执法闭环。
(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55 号)等规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避免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2024年冶金工贸生产经营
单位计划检查名单
一、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家)
1、山西同德兴华特钢有限公司
2、大同市恒晟镁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2家)
1、山西晋能集团大同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炭素分公司
2、大同宇林德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大同明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5、大同市新荣和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6、山西溢源恒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7、大同市新荣区新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8、大同市同一铸石有限公司
9、大同市君创能源有限公司
10、山西雨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11、大同市鑫进亿新型环保建材厂
12、大同市新荣区盛基新型环保建材厂
13、山西凌宇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4、唯实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15、大同市新康泽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6、大同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7、大同锡纯新材料有限公司
18、山西千匠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19、大同市啤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大同市快康宝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度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非煤矿山(含尾矿库)总计14个家生产系统。其中非煤矿山10座,尾矿库4座。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要求,监管覆盖面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隐患整改率100%。按照省、市、区等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在雨季、节假日等重要时段要加强对尾矿库等重点非煤矿山企业要不定时的加强巡查、检查,按规定参与开展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开展节后复工验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
全年计划重点检查露天矿山、尾矿库等非煤矿山企业7处,对列入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全年进行至少监督检查4次。占全年执法检查总数的66.7%。
(二)一般检查安排
三、 全年计划一般检查露天矿山、尾矿库等非煤矿山企业7处,对一般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全年至少检抽查2次,占全年执法检查总数的33.3%。
三、执行部门
安全监管二股
四、检查依据、检查内容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1.企业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2.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4.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以及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0.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1.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2.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3.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14.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情况。
15.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抽查检查的一般内容
检查内容:企业相关证照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按照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建设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履行变更手续情况;是否存在以采代建情况;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培训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个入劳动防护用品等情况;矿山落实开采方式及安全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边坡和排土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尾矿库放矿管理、坝体稳定性、防排洪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使用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规范执法行为与程序。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等规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严格现场检查,按照“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等模式开展执法。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推进智能移动执法系统和手持终端使用,执法行为全过程上线入网。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形成执法闭环。
(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55 号)等规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避免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2024年非煤矿山计划检查名单(14家)
一、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名单(7家)
1.山西天源矿业有限公司(一车间)红沟沿雨裂沟尾矿库
2.大同市光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嘴沟尾矿库(干堆)
3.大同市赵家窑石墨矿西尾矿库
4.大同市坤泰石墨有限责任公司古店镇北羊坊石墨矿尾矿库
5.大同市新荣区光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
6.大同市赵家窑石墨矿(新荣区西村乡李花庄石墨矿)
7.大同市梁鹭山片石有限责任公司古店镇西沙沟片麻岩矿
二、一般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名单(7家)
1.山西天源矿业有限公司(北区年产30万吨铁矿石)
2.大同市新荣区花园屯乡谢士庄华泰石材厂花园屯乡谢士庄华泰辉绿岩矿
3.大同市坤泰石墨有限责任公司古店镇北羊坊石墨矿
4.大同市云星石墨有限责任公司南郊区古店石墨矿
5.大同市新荣区盛基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新荣区花园屯乡太平庄砖瓦用粘土矿
6.大同市新荣区展途新型环保建材厂新荣区西村乡东村砖瓦用粘土矿
7.大同市新荣区鑫进亿新型环保建材厂新荣区花园屯乡花园屯砖瓦用粘土矿
2024年化工危险化学品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强化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严格执法措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坚决杜绝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要求,全区危险化学品化工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覆盖面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隐患整改率100%。按照省、市、区等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依法承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存储)。
二、执行部门
安全监管二股
三、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监督检查
全年计划重点检查企业7家,对列入重点检查的企业全年不少于4次监督检查。占全年执法检查总数的60.8%。
(二)一般监督检查
全年计划一般检查企业18家,对列入一般检查企业全年至少检抽查一次,占全年执法检查总数的39.2%。
四、检查依据、检查内容
(一)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1.企业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2.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以及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3.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4.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5.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7.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8.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规范执法行为与程序。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等规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严格现场检查,按照“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等模式开展执法。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推进智能移动执法系统和手持终端使用,执法行为全过程上线入网。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形成执法闭环。
(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55 号)等规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避免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2024年度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单位计划检查名单(22家)
一、重点检查企业名单(7家)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石油分公司古店油库
2 .大同市新荣区福鑫石化有限公司
3大同市新荣区马厂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
4.大同市祥驰石化有限公司
5.大同市晟路石化有限公司
6.大同市巨强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
7.大同泰旺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般检查企业名单(15家)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同丰加油站
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马站加油站
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新荣大丰加油站
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新荣狮庄加油站
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新荣云丰加油站
6.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新荣新丰加油站
7.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新荣兴达加油站
8.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新荣甘庄加油站
9.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新荣区公平加油站
10.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御通加油站
1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新荣兴胜沟加油站
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销售分公司古店东服务区加油站
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销售分公司古店西服务区加油站
14.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锂电)
15.大同新成欣荣活性炭科技有限公司
16.山西卓易达商贸有限公司(无储存)
17.山西华同圣科科技有限公司(无储存)
18.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无储存)
2024年煤炭洗选企业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 9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4年度煤炭洗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避免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3.推行“互联网+执法”,通过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严格执法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 100%。按照规定时间和数量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报送执法案例,提高合格率。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二)主要任务
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监督检查事项规定,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执行部门
涉煤安全监管股
三、检查安排
(一)检查单位范围及频次
根据工作职责与企业实际情况,区应急管理局把15家煤炭洗选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表)列入检查范围。具体是12家正常生产企业检查频次为每月1次。其余3家长期停产企业每半年1次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本行业明确的执法检查重点及本单位认为需要重点检查的内容。
3.国家及省、市、区安排部署的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规范执法行为与程序。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等规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严格现场检查,按照“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等模式开展执法。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推进智能移动执法系统和手持终端使用,执法行为全过程上线入网。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形成执法闭环。
(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55 号)等规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避免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2024年煤炭洗选企业计划检查名单
1、大同市润吉能源有限公司
2、大同市新荣区联荣精煤有限公司
3、大同市新荣区金钰涵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4、大同市新荣区百川精煤有限公司
5、山西四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6、大同市新荣区钰成煤业有限公司
7、大同市屹玮煤炭有限公司
8、大同市宏爽煤业有限公司
9、大同市新荣区隆晟煤业有限公司
10、大同市宜之通煤炭有限公司
11、大同市新荣区泉鑫实业有限公司
12、大同市骏腾储煤有限公司
13、大同市恒顺泰富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停产)
14、大同市恒华宇鑫选煤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停产)
15、大同中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期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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