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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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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3-22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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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2 来源:区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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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力量、治理能力和基础建设,加快补齐乡镇消防工作短板,逐步建立健全“乡镇统一领导、监管机构分工负责、基层组织自我管理、网格力量全面排查”的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体系,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依托乡镇工作机构、村(社区)以及现有网格化综合管理资源优势,通过抓基层、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工作机制,压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充实基层消防治理力量,建强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切实打通消防安全治理“最后一公里”,形成职责明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任务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2023年3月底前,所有乡镇全部成立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分管消防负责人任副主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等相关工作机构为成员的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谋划部署、督促指导本行政区消防安全工作。各行政村(社区)建立由党组织书记(主任)任组长、“两委”委员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消防工作责任,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可结合基层实际,依托社会事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等现有相关工作机构,承担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消防负责人兼任,并明确2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业务接受所在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鼓励采取招聘消防文员、专职网格员、公益岗位人员或专职消防队员等多种方式,充实一线消防监管力量。

明确工作职责。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研究、协调、指导、推动本地消防工作;定期分析、通报本地火灾形势,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措施;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工作,部署消防安全整治,定期开展检查、督导、考核,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每年年底向本级党委、政府工作报告年度消防工作情况;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科学编制规划。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新荣镇、古店镇、花园屯镇等建制镇要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其他乡在总体规划上设置消防专篇。要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水源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农村水利建设和电网改造工程结合起来,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强化隐患治理,建强救援队伍。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因地制宜建设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作为消防救援站的补充力量。组建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应纳入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加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电商物流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强化高层建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校外培训机构、沿街商铺、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等场所综合治理。

强化消防宣传。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各方消防安全教育职责,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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