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4000/2024-00077
信息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2-20
标题: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荣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新政办规〔2024〕4号
时效: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荣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0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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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规〔2024〕4号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现将《2024年新荣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


2024年新荣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为指导实施好我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根据《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任务的通知》(农经综函〔2022〕59号)、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组发〔2021〕1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4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新荣区位于山西省最北端,呈黄土丘陵地貌,国土总面积1102平方公里。全区辖4乡3镇112个行政村,常住农业人口5.3万人。年均气温5.3℃,无霜期110—125天,年均降雨量350mm左右,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是典型的北方旱作雨养农业区,“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短暂,秋季多雨凉爽,冬季寒冷干燥”是我区的气候显著特点。全区土地确权耕地面积47.55万亩,2024年农作物播种面积44.55万亩,主要以种植玉米、小杂粮为主。2024年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9.7万千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拥有量共3737台,与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的农机具达5129台件,农副产品加工机械达379台,畜牧业机械达649台。

二、试点目标

聚焦玉米、小杂粮等粮食作物生产托管,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坚持服务小农户、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坚持服务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坚持市场主导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目标任务:完成旋耕、深耕地、小杂粮机收、玉米机收、玉米秸秆粉碎打捆等服务环节,累计完成5万亩次。

三、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2024年我区安排在全区7个乡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主要对我区玉米、小杂粮生产“耕、种、防、收”的环节进行托管服务。实施周期为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

(二)制定标准

1、补助标准。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45号)文件精神,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对脱贫地区、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根据我区产业发展、托管服务市场发育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服务环节、服务内容及分环节、分内容的补助标准,防止“政策垒大户”,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高于60%。

2、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深耕地。耕地深度25-30cm,耕层深度一致。

旋耕。旋耕深度在15cm,田面平整,土块细碎均匀。

机播。播种深度均匀一致,根据不同作物和土壤条件进行合理调整,下籽均匀,不断点、不遗漏。

统防统治。防治效果90%以上,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

小杂粮机收。破损率≤5%、留茬高度10cm。

玉米机收。玉米籽粒含水量35%以下的硬质品种一般都可以收割,破碎率在8%左右;含水量在28%左右硬质品种,破碎率在5%左右。

(三)补助对象。承担该项目的托管服务组织。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

(四)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进行补助。一是由服务组织汇总各自作业面积和匹配的作业清单;二是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作业数据地块面积制作出服务组织作业补贴清单,明确作业种类、作业(地块)面积、作业补贴资金。

四、工作实施流程

(一)优选服务组织。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需求意愿,在掌握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通过公开遴选托管服务组织,择优选择工作实施主体,单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家,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切实保障服务效果。

(二)签订服务合同。参与托管服务工作的服务组织要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补助环节、标准,履行程序。要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查。

(三)依约开展服务。参与托管服务工作的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服务组织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四)检查验收。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验收办法,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验收,主要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核对农户作业工作、服务质量、作业面积以及农户对作业服务满意情况。抽查农户比例不低于作业户数的5%,填写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工作验收抽查表,验收合格后,及时出具验收报告,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资金核算表,进行资金拨付。

(五)拨付补助资金。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的基础上,由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区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工作资金。

(六)及时总结经验。工作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工作实施主体要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及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托管工作实施情况做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工作实施情况和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

(七)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要对农业生产托管实施主体的工作内容开展情况、合同履约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确定实施主体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退出机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实施主体坚决退出试点范围,对工作推进有力的实施主体适当增加补助资金,对已形成稳定社会化服务市场、市场机制可有效发挥作用的支持环节或实施区域,鼓励实施主体探索支持环节退出或降低支持标准、以腾出资金调整或扩大试点区域范围的机制措施。

五、服务组织主体选择标准

(一)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年报等正常有效。

(二)具有一定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反映效果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三)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四)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五)服务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完善。

(六)通过遴选的服务组织,自愿接受上级要求,在农业机械设备上安装GPS定位仪。

(七)服务组织及法人信用良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是试点工作实施落实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协调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和乡(镇)等,确保工作的落实。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制定实施方案,提出绩效目标,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运行机制等。做好工作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情况,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加强资金监管。根据新荣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等,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工作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保障工作经费。区财政局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政策宣传、人员培训、入户指导、监督检查、工作验收、工作评估、经验推广等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平台、发放宣传资料、深入乡村宣传农业生产托管的意义,提升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户对托管服务的认知度,引导小农户主动参与农业生产托管。及时总结农业生产托管的典型模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为:2024年9月-2025年12月底。

附件:

1、2024年新荣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环节补助额度明细表

2、2024年新荣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XXX实

施主体实施方案(样式)

附件1

2024年新荣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环节补助额度明细表

服务环节

市场价格    (元/亩)

农户补助额度40%(元/亩)

新型经营主   体补助额度  30%(元/亩)

深耕地

50

20

15

旋耕

50

20

15

播种施肥铺膜

60

24

18

统防统治

30

12

9

小杂粮机收

60

24

18

玉米机收

80

32

24

玉米秸秆粉碎打捆

40

16

12


注:补助额度以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合同价格为准,但不能超过当地市场价格,财政补助小农户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40%,补助种植大户等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至财政补助资金用完为止,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附件2

2024年新荣区农业生产托管

服务试点工作xxx实施主体实施方案

(样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荣区xxx实施主体编制

年    月    日




2024年新荣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

工作XXX实施主体实施方案

一、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实施主体成立时间、现有农机具数量(台、马力)、从事的主要服务产业和环节、服务能力,近两年开展托管服务的情况。

二、试点目标

通过试点实施,拟带动当地农户集中连片发展现代农业及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情况。

三、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包括补助什么作物品种、哪几个关键环节和内容、标准、面积、比例等,涉及到的乡镇、村以及时间任务节点安排等。

(二)制定标准。各托管环节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四、工作措施

主要包括试点组织工作的落实、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等内容。

五、有关材料

包括试点区域示意图、各项服务图表资料。


抄送: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人民团体。

发送:各乡(镇),有关委、局、办,有关企事业单位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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