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4000/2025-00022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0-23
标题: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政府文件的通知
文号: 新政办发〔2025〕32号
时效: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政府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3 来源: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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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25〕32号


各乡(镇),新荣经开区,区政府各组成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同意,拟对以下文件进行废止,具体为:

1.《新荣区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20〕18号)

2.《关于筹资建设大同北站具体办法的报告》(新政办发〔2022〕32号)

3.《关于拟申报建设废旧汽车拆解及蓄电池处置项目的报告》(新政办发〔2023〕13号)

4.《关于解决新荣区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用煤的函(新政函字〔2024〕7号)》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被废止的文件不再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下一步,区政府办将进一步加强增量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切实保障政府发文符合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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