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4000/2025-00022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0-23
标题: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政府文件的通知
文号:
新政办发〔2025〕32号
时效: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政府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3
来源: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新政办发〔2025〕32号
各乡(镇),新荣经开区,区政府各组成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同意,拟对以下文件进行废止,具体为:
1.《新荣区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20〕18号)
2.《关于筹资建设大同北站具体办法的报告》(新政办发〔2022〕32号)
3.《关于拟申报建设废旧汽车拆解及蓄电池处置项目的报告》(新政办发〔2023〕13号)
4.《关于解决新荣区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用煤的函(新政函字〔2024〕7号)》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被废止的文件不再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下一步,区政府办将进一步加强增量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切实保障政府发文符合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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