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212/2022-90004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1-21
标题: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新荣区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号: 新政办发【2022】40号
时效: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新荣区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1 来源: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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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22】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了《大同市新荣区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新荣区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提出的“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的总目标,以巩固提升全区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稳中求进”“巩固提升”的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结构优化调整,聚焦重污染天气应对,突出解决当前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存在的扬尘污染、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散煤治理等问题,强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全面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再提升。

二、主要目标

完成上级下达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约束性指标,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在此基础上,二氧化硫(SO2)浓度年平均值达到18微克/立方米。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能耗双控、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坚决控制“两高”项目体量,为转型发展项目腾出环境空间。对在建、拟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管,坚决叫停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达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能源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荣经开区管委会

2.积极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加快推进城市规划区及周边钢铁、铸造、建材(砖瓦)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退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对上述范围的企业,实施更为严格的差异化秋冬季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3.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国家粗钢产量压减任务,重点压减环保绩效水平差、能耗高、工艺装备水平相对落后企业。(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二)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4.实施钢铁行业深度治理改造试点。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在城市建成区及周边率先实施钢铁行业深度治理改造,钢铁企业烧结机机头烟气在基准含氧量为16%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5、35mg/m3;SCR脱硝设施氨逃逸浓度不高于2.5mg/m3,SNCR脱硝设施氨逃逸浓度不高于8mg/m3。山西同德兴华特钢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底完成深度治理改造试点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山西同德兴华特钢有限公司)

5.深入开展工业窑炉和锅炉综合治理。推进铸造、砖瓦等行业综合治理,对采用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等低效治理工艺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以及采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光催化、非水溶性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低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工艺的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回头看”,完成燃煤、燃气、生物质、醇基锅炉达标排放情况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对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实施动态清零;对未达标排放的各类锅炉实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投入运行;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完成热源替代。全区保留燃煤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荣经开区管委会

6.开展传统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明确产业发展定位,活性炭产业群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施治”的原则,完成整治提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区工信局

(三)深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7.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严格落实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牵头单位:区能源局、区工信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荣经开区管委会

8.持续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我区要按照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进一步优化清洁取暖路径,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优先采取分布式集中供热,实施连片改造;偏远山区因地制宜采取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方式作为补充;探索开展地热能清洁取暖改造试点。(牵头单位:区能源局及其他区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荣经开区管委会

9.实施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采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采用清洁能源替代,或者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的方式替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荣经开区管委会

(四)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10.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优化货物运输方式,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为主,无法实施铁路运输的短距离运输及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和企业内部物料转运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包括甲醇车辆),出省煤炭原则上采用铁路运输。(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信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荣经开区管委会

11.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推广新能源、清洁车辆应用,新增或更换的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环卫车辆、邮政快递等市政公共领域车辆全部使用电动汽车。转入车辆执行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控制高排放车辆基数增长。优化机动车报废补贴机制,提高报废政策的吸引力,大力推进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更新,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对申请报废的机动车严格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低排放控制区的执法管控,自2022年12月1日起,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内不得使用第三排放阶段以下排放标准、未编码登记、冒黑烟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涉及民生保障和应急抢险等情形除外)。(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信局、交警十大队、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区财政局、区能源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荣分公司;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荣经开区管委会

(五)深入推进城市扬尘综合治理

12.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特别是对裸露土方及未硬化道路采取绿网覆盖与喷洒抑尘剂相结合措施,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推进城市建成区道路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对城市主要市政道路清扫频次,经常性组织开展“洗城行动”。严格城市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严查未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交警十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荣经开区管委会)。

加大对所辖国省道和县乡道路扬尘污染管控力度,特别是企业物料运输通道公路两侧的尘土要定时清理并保持不起尘状态。钢铁、煤矿、煤台、石料厂等重点企业的灰场、煤堆、渣堆、料堆及未硬化土路都要采取覆盖或喷洒抑尘剂措施控制扬尘。(牵头单位:新荣公路段、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荣经开区管委会

四、攻坚行动

(一)持续开展夏季臭氧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13.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开展排查整治。使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企业要足额填充、按期更换、加强监督。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外构筑物防护和道路交通标志全面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区工信局(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新荣分局)。

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和管控,积极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简易、已损坏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完成安装或更换。严厉打击露天烧烤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14.实施夏季臭氧污染应急管控。加强臭氧污染天气预测预报,探索臭氧污染应急响应机制。6月—9月每日10时—17时,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高温天气高温时段错时生产,尽量减少户外涂装作业和城市建成区建筑墙体涂刷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作业。鼓励加油站出台错时加油优惠政策,引导公众错时加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商务局)、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荣经开区管委会

(二)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15.实施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以钢铁、建材等高排放行业为重点,按照企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荣经开区管委会)

16.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动态管理,规范企业绩效分级申报、审核、调整程序。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夯实“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完善提前预警、协商减排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每月月初提前对当月重污染过程进行预警提示,科学指导工业企业实施污染减排,推动实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与高质量发展双赢。(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荣经开区管委会

(三)持续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17.开展柴油货车常态化联合执法。完善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尾气排放达标等情况,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机动车维修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拆除改装尾气净化装置、修改破坏OBD数据行为。强化门禁系统建设,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重点用车单位全部按规范要求安装车辆门禁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交警十大队、区交通运输局

18.坚决打击非标油品。加强柴油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加大对市场流通环节油品质量的抽测,对销售超标油品行为依法严查,对发现超标油品进行追溯,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商务局)、市公安局新荣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相应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司其职,及时出台相关政策,采取相关措施,指导做好各自领域相关工作。

(二)强化科技支撑。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园区、交通干线、省界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等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和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站建设。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三)强化监督帮扶。加强主动服务,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环保设施用电监控、无人机、走航车等科技手段,加强远程监督,既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又做到对违法企业精准打击。重点打击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到位、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强化政策引导。完善清洁取暖财政资金支持和价格政策,争取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含已下达资金),集中用于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延续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和煤改电、煤改气价格政策;对于以电、气为燃料的分布式集中供热企业,享受与居民煤改电、煤改气同等价格政策。

附件:

新荣区2022年工业窑炉(铸造、石灰、砖瓦、煤化工、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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