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大同市新荣区花园屯镇
负责人:史晓伟
办公地址:新荣区花园屯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3175289
党委书记 史晓伟:全面主持全镇工作。
镇长 董亮: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勇红:主持镇人大日常工作,分管项目、工程监督工作。
对口接待:人大等部门。
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佳楠:分管全镇农业工作。具体负责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机、农技、防汛抗旱、农业科技、农业统计、气象畜牧、土地确权等工作。
对口接待: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农机中心、农技中心、气象站、自然资源局、政务审批中心、老促会、农调队、科协、农业开发办、保险公司等部门。
副镇长 王晓霞:分管全镇卫生健康体育、教育、文物旅游、城乡养老、医疗保险。
对口接待:卫健体局、文物旅游局、教育局、妇联、红十字、医保局、社保中心、妇幼保健站、残联、疾控中心、社保中心。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岳荣:分管人武工作。负责军人管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民兵应急分队、志愿消防队、环境卫生清洁等工作。
对口接待:人武部、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建新:协助副书记分管党建、组织、宣传及机关日常工作。
对口接待:区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等单位。
四级调研员 杨勇:分管大安全和工会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会、非煤矿山管理等工作。
对口接待:环保局、能源局、应急管理局、地震、消防、地震局、矿山救护中心、消防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等单位。
主任科员 梁峰:分管水利、林业、森林防火、住房安全保障等工作。
对口接待:森林草原局、水务局、住建局、房产中心等单位。
副镇长 白玉成:分管全镇财务、农村土地管理、乡村经济发展公司、扶贫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镇财务室、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农村“三资”管理、全镇农村土地管理等工作。
对口接待: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王建新
联系电话:18635229610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白玉成
联系电话:13935202295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平安建设办公室牌子)
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镇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镇直单位:派出所、司法所、小学、卫生院、农商行
主任:王晓霞
联系电话:19803520111
四.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镇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镇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镇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陈佳楠
联系电话:13903428680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镇直单位:市场监管所供电所
主任:杨勇
联系电话:13096689691
六.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村镇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指导促进各类组织、社团、协会、合作社和企业开展团体活动,倡导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风尚;开展扶贫济困献爱心送温暖特色活动,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李炳治
联系电话:15835029881
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镇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镇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关宏
联系电话:13935219438
八.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岳荣
联系电话:13753293258
花园屯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