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大同市新荣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负责人:闫珍安
办公地点:大同市新荣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8608949
闫珍安,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彭立峰,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政务信息股、政府采购中心、党务、联系纪检组工作。
高志永,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政务改革股、审批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信访工作。
新荣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政务公开、信访、突发事件处置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组与区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作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承办机关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统筹、管理、指导局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社保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基本能力建设。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统筹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人:陈康慧
联系电话:0352-8608949
(二)政务改革股。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政务改革和管理的政策、制度、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并督促落实“放管服效”改革等重大举措。承办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承担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区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区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管审批”。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全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协调解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的相关事宜。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所涉及中介服务事项及机构。负责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监督和效能考核。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村基层延伸等工作。具体承担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春胜
联系电话:13835239552
(三)政务信息股。统筹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承担全区政务信息大数据、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建设、集约利用和管理。负责制定全区政务服务网络建设规划,统筹管理区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负责指导乡(镇)、村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推动实现全区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建设全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负责汇集全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业务结果数据,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负责拟定组织实施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的具体制度、规则和标准体系。负责编制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目录。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区统一的综合评价专家库。统筹推进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清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事项及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和考评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负责人:马利斌
联系电话:0352-3074188
新荣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区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全区各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探索推进“不见面审批”、“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区级行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区级相对集中行政审批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推行“大厅之外无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村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负责编制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目录。
(六)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区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全区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区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统筹推进“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八)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设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区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区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推动实现全区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
(九)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区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承担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负责在区政务大厅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从机制上解决行政审批互为前置等问题,对各类审批事项,由所涉部门审批人员、首席代表审批、签字后,统一加盖“大同市新荣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取代各部门审批专用章,各审批部门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区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乡(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