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大同市新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人:刘晶
办公地点:新荣区长城东街辰星家园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13513528163
刘文国,党组书记,主持局党建和局相关工作。
刘晶,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杜飞,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新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建议提案、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息公开、财务、国有资产、信访、应急、法治教育、执法监督统计、公共机构节能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党组与区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负责各级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负责人:杜虎
联系电话:13488866288
(二)优抚安置股。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救助帮扶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做好各类优抚对象权益维护,提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的意见。负责提出评残、烈士评定工作的意见。承担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士官安置的年度安置、培训计划、权益维护并组织实施;做好在职和退休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
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承担全区的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负责人:冯小雪
联系电话:13100021123
(三)双拥联络维权股。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拟订退役军人解困和稳定政策,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负责人:武泽文 联系电话:15698398111
新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
(五)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九)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提高政治站位,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