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大同市新荣区司法局
负责人:田连
办公地点:大同市新荣区开元南街路东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
下午15:00——18: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5379636
田连,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郝艮兵,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法治股(行政复议办公室)、党务、联系纪检组工作。
庞尔昭,局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信访工作。
新荣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政策并督促落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的编撰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信访、扶贫工作。负责科技和信息化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事务,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承办局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责任分解、落实、检查和考核。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负责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工作。承办局管干部违纪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制定本系统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人:刘锦源
联系电话:0352-5379636
(二)法治股,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涉及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审查向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承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省、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关行政裁决案件的举证、答复等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区人民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人:范原平
联系电话:0352-5379636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负责人:高昆
联系电话:0352-5379636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学理论和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承办有关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负责人:梅义
联系电话:0352-5379636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区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承办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所及相关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处罚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人:郑文洁
联系电话:0352-5379636
(六)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学理论和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承办有关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负责人:梅义
联系电话:0352-5379636
新荣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 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 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 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 指导、监督本系统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八) 指导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 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 职能转变。以履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新荣建设顶层设计,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区中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