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11-24 14:07
标题: 新荣区交通运输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文号:
时效:

新荣区交通运输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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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大同市新荣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人:秦建中

办公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汽车站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307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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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3-30 16:52
标题: 新荣区交通运输局领导设置
文号:
时效:

新荣区交通运输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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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进,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杨玉祥,副局长,分管公路规划、建设方面工作

秦建中,副局长,分管公路养护、公路执法、办公室方面工作,联系电话:。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4-15 17:07
标题: 新荣区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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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荣区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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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综合性报告、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承办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机要、新闻宣传、信访、文书档案、保密、接待等工作;牵头组织交通运输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承担局机关总值班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工作;承担干部教育培训、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承担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领导年度考核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和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交通战备日常工作。

(二)建设规划办公室。组织编制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发展战略,协调相关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行业规划;编制交通年度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区交通

运输枢纽和客运站(场)及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核,负责组织三级及三级以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验收,参与三级及三级以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提出全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并监督实施;承担本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行业统计工作。监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的落实;指导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全区县乡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参与公路、水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参与公路、水路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全区四级及四级以下乡村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及交竣工质量鉴定。

(三)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办公室。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区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区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组织协调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交通法治宣传教育;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执法;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资格审查、行政执法文书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全区治超路面执法和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指导全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参与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4-15 17:05
标题: 新荣区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文号:
时效:

新荣区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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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发展战略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区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的落实。承担道路、城市客运从业人员资格认定。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指导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机动船和电瓶船检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责任认定。负责全区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六)负责提出全区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公路、水路、城市客运有关规费政策的落实,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按规定权限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全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的落实;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工程交竣工质量鉴定。按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区交通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协调全区突发公共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