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4-25 15:31
标题: 新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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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新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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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大同市新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人:李强

办公地点:大同市新荣区府西街政府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307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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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4-25 15:39
标题: 新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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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新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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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李天茂: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局办公室、党建、国资监管、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党办、办公室、国资股。

袁国华:局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经济运行、投资规划、工会、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经济运行股、投资规划股、驻村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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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4-15 15:11
标题: 新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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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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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办。负责经贸总支和工信局支部党建具体工作。

分管负责人:李天茂

联系电话:0352-3072535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组与区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区国资局团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察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政务信息、值守安全、建议提案、会务、接待、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的外事工作。

负责人:李天茂

联系电话:0352-3072535


(三)工业经济监测股。监测分析工业、小企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的综合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形成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人:袁国华

联系电话:0352-3072535


(四)投资与规划股。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工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和工业强基、公共服务平台等重大工程。负责全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招投标及咨询有关工作。

负责人:袁国华

联系电话:0352-3072535


(五)国资股。根据新荣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承担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负责人:李天茂

联系电话:0352-3072535


(六)商务股。负责全区商务工作。包括监测、分析商贸企业发展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拟定全区商务贸易发展规划,制定加油站设置规划,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再生资源回收等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外贸进出口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负责人:李天茂

联系电话:0352-3072535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4-15 15:43
标题: 新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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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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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共大同市新荣区委、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新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字〔2019〕24号)、《大同市新荣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字〔2024〕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同市新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大同市新荣区商务局、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经济运行中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五)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类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全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区有关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培育发展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区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

(八)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根据新荣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四)通过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五)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六)贯彻执行全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动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