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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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3-25 16:57
标题: 新荣区财政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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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荣区财政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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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大同市新荣区财政局

负责人:李国清

办公地点:新荣区府西街财政局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307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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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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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3-25 16:59
标题: 新荣区财政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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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荣区财政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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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清,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杨九红,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预算编制、教育科学文化财政财务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农业农村财政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闫晋臣,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经济建设财政财务管理、社会保障财政财务管理、财政信息网络管理等方面工作。

徐丽峰,财政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分管非税收入、会计人员管理、政法财政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牛角,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分管法规税政、权利运行、国有资产管理、地方金融、政府采购等方面工作。

刘子军,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机关人事教育、党风廉政建设、驻村帮扶、办公室、国库集中支付、绩效评价管理、党政机关财政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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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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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4-15 16:00
标题: 新荣区财政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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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荣区财政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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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荣区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全局性重要文稿的起草、会务、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金财工程(局域网)、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卫生工作;负责局机关人教、党务、工会、会计函授站工作。

(二)预算股。贯彻执行国家预算管理制度,提出并拟定区对乡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办法;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全区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负责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工作;承担各部门支出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汇总审核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统一办理预算追加(减)事宜;负责行政、政法、教科文卫、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符合我区实情的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三)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贯彻执行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区本级财政银行账户;承担国库现金管理以及资金调度、拨付、清算工作;审核部门决算。

(四)综合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建议;贯彻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有关工作。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五)经济建设股。负责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管理政府性债务: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做好相关报表编制:负责监督执行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办理区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负责全区涉农各类保险资金的申报核实工作。

(六)农财股。负责农业农村、水务,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工作;承担有关涉农政策性补贴工作。

(七)社会服务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定和执行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的有关细则;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预算绩效评价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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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4-15 16:01
标题: 新荣区财政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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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荣区财政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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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荣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调控等各项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等,并制定全区与之相关的实施办法及细则。

(二)负责管理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审核批复部门年度预决算。进行预算分析、评估。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区财政预决算公开。

(三)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负责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并组织实施。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我区与之相关的实施办法,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

(六)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我区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编制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债务。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区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落实经济建设、农业财务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工作。

(九)负责审核并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收取区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负责审核并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全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二)监督全区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十三)积极参与财政改革,搞好财政相关政策研究。提出本区财税改革以及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负责财政信息数据库工作。

(十四)管理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心、会计管理中心。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区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财政局及时共享。

2、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在我区的贯彻执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