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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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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3-05
标题: 新荣区2025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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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荣区2025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5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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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促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将就业扶持政策以及就业援助月计划精准、高效地落到实处,聚焦就业困难人员,全力拓宽其就业路径,助力缓解就业压力,推动他们尽快实现就业与创业,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秉持“面向社会、公平招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即可报名:

1、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3、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

4、残疾人;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人员待遇

1、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协议,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

3、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当由本人承担招用单位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委托他人顶替。

4、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实行考勤制度。

5、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期间主动辞职、被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

6、公益性岗位人员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a、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

b、按规定退出公益性岗位的;

c、因病、非因工负伤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超出规定期限的;

d、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e、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g、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或无法继续工作的。

8、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在一个月之内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大同市新荣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新荣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服务电话:0352-8608760

2、报名时间:2月25日---4月1日(工作日),部分岗位延迟至6月1日。

3、报名时携带材料: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申请表》(表格在报名时领取)。

根据不同就业困难类型情况,报名人员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a、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一年以上失业登记状态);

b、享受低保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

c、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证明材料;

d、残疾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e、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提供本人父母及其他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已婚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有关证件、《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状态)。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的形式,报名人员请携报名资料至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工作人员接收资料后即查阅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公益岗报名人员进行现场沟通,根据报名人员的岗位需求、学历、专业、居住地等要素指导择岗。报名资料汇总后呈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再会同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确定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后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取消报名资格;请应聘者填报有效的通讯号码,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工作人员通知聘用入职事宜,因通信不畅等原因导致的聘用入职延误则视为报名者自动放弃。

期间工作日请致电上述第三公布的招聘工作电话接受报名者本人咨询。



新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荣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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