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新荣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下达我区衔接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晋开发办〔2018〕49号)要求,结合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将关于下达市级第一批衔接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新农组办字〔2024〕10号)、关于下达市级第二批衔接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新农组办字〔2024〕11号)公告如下:
一、市级第一批衔接补助资金(684.4万元):
(一)花园屯镇西寺村光伏发电产业项目272万元;
(二)堡子湾乡祁皇墓村光伏发电产业项目190万元;
(三)新荣镇安乐庄村设施农业配套用电项目145.614万元;
(四)花园屯镇姜庄村光伏发电产业项目58.786万元;
(五)项目管理费18万元。
二、市级第二批衔接补助资金使用计划(507.5万元):
(一)花园屯镇姜庄村光伏发电产业项目41.214万元;
(二)花园屯镇前井村“千万工程”人居环境整治项目70万元;
(三)破鲁堡乡裴家窑村“千万工程”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2.5万元;
(四)破鲁堡乡施家洼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5万元;
(五)古店镇北榆涧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15万元;
(六)花园屯镇三百户村光伏发电产业项目115万元;
(七)郭家窑乡芦家窑村小杂粮加工仓储冷链配套项目200万元;
(八)新荣镇鲁家沟村光伏发电产业项目13.786万元;
(九)花园屯镇西寺村光伏发电产业项目28万元;
(十)项目管理费7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新荣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新荣区卫健局四楼
监督联系电话:0352—3156068
电子邮箱:dtsxrqfpb@163.com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大同市新荣区区委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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