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的公告
为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切实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36号)、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同政办发〔2023〕24号)文件精神,现就以公开收购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本次征集收购范围为区址内市场化存量商品住房,房源来自房地产开发商自持商品房及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所拥有的商品房。原则上以中小套型为主(期房须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要求具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供水供电和排水设施能正常使用,拥有合法不动产物权,房屋权属无纠纷、无抵押、无查封,水、电、暖、物业各项费用无拖欠等,同时房源的区位、数量能够体现职住平衡要求,符合保障对象需求,离医院、学校、公交站、车站等较近。
二、收购程序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公开收购。按照征集备选房源、筛选合适房源、制定收购方案、实施正式收购、开展项目认定等程序公开进行筹集。
三、收购价格
按照市场评估、共同协商的方式,对房源提供方依照市场评估价经会商合议后确定房源收购价格。
四、申请(报名)资料
请有关开发公司及单位按要求提供企业信息资料和拟提供收购的房源所在小区、户型、报价等资料。
五、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5日
六、联系方式及报名地址
联 系 人:刘海峰
联系电话:15525200313
报名地址:区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大同市新荣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