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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1-10
标题: 郭家窑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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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郭家窑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来源:郭家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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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我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区政府办的精心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郭家窑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21年,郭家窑乡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成立了郭家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成员从各部门抽调,确定党政办公室是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确保我乡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提升,根据自身职责推动完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监督, 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着力提升水平,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乡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各村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认真梳理公开目录,按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梳理了政务公开目录,收集、整理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并确定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目录,按照目录要求收集公开信息并在网上公开。同时,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贯彻落实《条例》、上级相关文件以及国家、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2021年以来,我乡共办理回复“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条,在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理及时回应群众将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阶段,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我乡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1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2021年,我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还不健全;2022年,我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没有接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的情况。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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