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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2﹞29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对下列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1、大同市新荣区统计局
2、大同市新荣区广播电视台
二、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示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结束。
三、检查内容
(一)会计信息质量情况
(二)重大财经政策执行情况
(三)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
四、举报电话:0352-3071565
大同市新荣区财政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