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督  > 

大同市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29 21:21      

【字体:小 中 大】

(2022年第2期)

今年,我区在接受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中,检验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同市新荣区亿源水果店销售的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荣区亿源水果店销售的生产(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的1批次(8Kg)梨,经6月11日山东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新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新荣区亿源水果店进行调查。经查,该产品不是该店生产,可以提供进货票据,共购进8Kg,货值40元,已全部销售(抽检)完毕。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进货查验没有做到位,农药残留物无法用肉眼实别。整改措施:积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提高进货查验能力,落实食品相关制度。

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复查验收,并与2022年7月25日提交整改报告。

(四)依法处罚情况

新荣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7月20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新荣区亿源水果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但该商家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可以免于处罚。故对该经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免予行政处罚。

二、大同市新荣区世纪华联超市销售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荣区华联超市销售的生产(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6日的1批次芹菜时,经6月8日山东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检验,毒死蜱项目的残留量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新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新荣区华联超市进行调查。经查,该产品不是该店生产,可以提供进货票据,该批次的芹菜共购进13公斤,货值共计31.2元;除抽检外,其他自己员工食用完毕。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产品原料进货查验没有做到位,农药残留量无法用肉眼实别。整改措施:积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提高进货查验能力,落实食品相关制度。

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复查验收,并与2022年7月20日提交整改报告。

(四)依法处罚情况

新荣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7月20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新荣区华联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但该商店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可以免于处罚。故对该经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免予行政处罚。

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