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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2期)
今年,我区在接受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中,检验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同市新荣区亿源水果店销售的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荣区亿源水果店销售的生产(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的1批次(8Kg)梨,经6月11日山东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新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新荣区亿源水果店进行调查。经查,该产品不是该店生产,可以提供进货票据,共购进8Kg,货值40元,已全部销售(抽检)完毕。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进货查验没有做到位,农药残留物无法用肉眼实别。整改措施:积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提高进货查验能力,落实食品相关制度。
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复查验收,并与2022年7月25日提交整改报告。
(四)依法处罚情况
新荣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7月20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新荣区亿源水果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但该商家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可以免于处罚。故对该经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免予行政处罚。
二、大同市新荣区世纪华联超市销售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荣区华联超市销售的生产(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6日的1批次芹菜时,经6月8日山东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检验,毒死蜱项目的残留量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新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新荣区华联超市进行调查。经查,该产品不是该店生产,可以提供进货票据,该批次的芹菜共购进13公斤,货值共计31.2元;除抽检外,其他自己员工食用完毕。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产品原料进货查验没有做到位,农药残留量无法用肉眼实别。整改措施:积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提高进货查验能力,落实食品相关制度。
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复查验收,并与2022年7月20日提交整改报告。
(四)依法处罚情况
新荣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7月20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新荣区华联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但该商店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可以免于处罚。故对该经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免予行政处罚。
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